行政许可决定书
北京国际交流协会:
贵社团于2022年01月04日向本机关提交的《关于住所变更登记的申请》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和《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修正版) 第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你会: 住所变更为北京市朝阳区日坛北路17号院1号楼10层1039室。
二0二二年一月五日
北国交变更审批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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