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为期三天的激烈讨论,来自17个APEC成员经济体的专家代表,从政策激励、创业生态与能力建设、中小微企业数字化转型、赋能女性创业等多维角度,就有关孵化器能力建设的主题旁征博引、各抒己见,形成了孵化器能力建设的八条建议。
在数字经济时代,我们认识到通过保持高水平就业与加快科技成果市场化,加强孵化器的能力建设,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应对经济结构转型和疫后复苏的挑战至关重要。为此,我们鼓励亚太经合组织各成员经济体在以下方面共同努力:
1. 在疫情期间,孵化器在提高中小企业生存能力,减少运营成本,开拓新市场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我们希望在亚太经合组织各经济体间广泛分享和交流有效且易于操作的措施,加强对孵化器的政策激励与支持,创造高质量就业机会,引导后疫情时代中小微企业的复苏和包容性发展。
2. 在后疫情时代,经济的数字化转型和运行方式的转变都需要进一步创新孵化器服务机制,提高孵化器服务效率。因此,我们提倡完善整个孵化器服务链和创业孵化机制。鼓励孵化器发挥更全面的作用,提升创业公司从创意、前种子期、种子期、成长期、拓展期到退出的整个发展阶段的孵化能力。
3. 考虑到经济结构中,产业边界的模糊化趋势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不断深入,我们建议要深刻认识孵化器发展的新尝试和新变化。随着亚太经合组织各成员经济体中孵化器发展的不断成熟,我们欢迎更多来自各特定领域,如游戏、农业、药学等方面的孵化器分享他们在垂直领域的能力建设经验。并与跨国公司和行业领袖进行交流,也与孵化中的初创企业探讨合作,将高价值创新融入他们的业务中。
4. 多年来,孵化器一直致力于为中小企业的发展调动最广泛的社会资源。因此,我们鼓励进一步协调资源配置,促进孵化器的公私对话与交流合作,并强调和吸引官产学合作,促进数字经济浪潮下创业孵化器的跨领域交流和自适应转型。
5. 孵化器的专业化运营涉及多方利益攸关者,需要大量的复合型人才。我们将人力资本作为孵化器发展的核心动力,通过促进孵化器能力建设,鼓励人力资本和人才发展。我们计划继续开展孵化器能力建设和孵化生态建设,通过培训、优秀案例、研讨会等的积累,探索和培育孵化器新的增长点。
6. 孵化器是增强社会经济发展包容性的重要渠道和模式,对中小企业、妇女、贫困人口、边远地区和少数族裔等弱势群体参与经济活动、共享成果具有重要意义。未来,建议孵化器通过进一步凸显包容性特色的专业化能力建设项目,引导孵化器为经济普惠性服务,提升服务弱势群体的能力。
7. 亚太地区各经济体的孵化器在发展基础、产业导向、市场化程度等方面差异巨大。因此,我们建议进一步探索亚太经合组织孵化器的“探索者模式”,为各成员提供更加灵活的合作方式。在各经济体有共同利益的方面,如区域创业孵化信息合作平台、区域创业风投体系等领域率先开展实质性合作。
8. 鉴于孵化器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扶持中小企业度过疫情难关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建议将“积极推进亚太经合组织成员开展创业孵化器合作”列为优先议程,纳入亚太经合组织科技政策伙伴机制未来2-3年的年度工作计划。我们鼓励亚太经合组织各成员经济体继续推进已经或正在开展的合作项目,并提出新的适宜项目。
(以上发布版本为会议成果,以得到APEC秘书处及成员经济体认可后的正式版本为准。)